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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告别,学会与世间万物温柔地交朋友 | 《我人生最开始的好朋友》

今天是蔡崇达老师的新书《我人生最开始的好朋友》。这本书延续了蔡崇达老师一贯的风格。讲述发生在闽南小镇的充满温情与烟火气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就会流眼泪,明明讲述的都是最平实日常的事情。我能想起来的一个地方是有关于父亲的,在父亲中风之后,他们养了一只猫叫黑咪,黑咪来的时候特别小,不敢抓老鼠,有一天早上父亲突然发现他的鞋子里多了一只死老鼠,他并没有感觉生气,所有的家人也没有感觉生气,他们反倒非常欣喜,说黑咪终于敢抓老鼠了。或许那种想要流泪的冲动就是来自于这种态度吧,对于所有的生命一以贯之的,像童话一样美好的温和的态度。我一个晚上就把这本书看完了,看了一宿,也差不多哭了一宿,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的眼睛就肿了,反正肯定不是哭肿的吧,因为只肿了一只,可能是麦粒肿之类的,不要熬夜。

我很喜欢蔡崇达老师笔下的东石镇,阅读的时候会感觉我好像也变成了那一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人,有时也会勾起我内心里魂牵梦萦的我的家乡的那一部分。书里提到孤独和分离,这可能是这本书里比较明显的两个主题,孤独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如影随形,而且人时不时的会有一种强烈渴望和他人情感交流的冲动,如果因为互动不足,尤其是在家庭中互动不足,那么就会激发人们想要向外界寻求慰藉的潜意识。

小说是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童年黑狗达的视角去讲述他在东石镇的童年生活,人生最开始接触到的一些动物朋友,有小狗大黄、母鸡阿花、鸭子小白、鸽子米点等等,当然还有教会他如何与它们交朋友的阿太。书里说人生最开始的这些朋友是如此重要,可是有多少人直到现在也没有学会很好的和这个世界交朋友。这些动物朋友不仅仅是宠物,更是一种情感寄托,是在这个世界上学习如何去爱、如何告别的启蒙老师。反正所有人也都知道和动物交朋友,离别的结局是在一开始就写好的,所以很多人喜欢动物却迟迟不敢迈出那一步,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懦弱的人吧,我经常因为害怕终将到来的别离所以拒绝很多的开始,可是这一次我又不免思考说既然离别终将到来,那么相遇的意义它是什么?序言里有一句话,或者是老生常谈的一句话,说死亡不是终点,遗忘才是。我们害怕失去,害怕告别,可正是这些失去和告别才能让人们学会珍惜,也正是告别能够放大对于很多情感的感受,也能放大对于爱的感受。告别是生命里最简单却又最沉重的课题之一,是无人教授但必须学会的人生必修课。有一些离别是简单的分离,有一些是生命的暴雨,是成长的阵痛和蜕变。

阿太走过来,对我说:“黑狗达啊,这世界确实经常会有这种乱七八糟让人难受的事情。”我看着阿太,以为她要说安慰我的话,但阿太继续说:“而且以后还会有,甚至更让你难受、让你不能理解。但这就是这个世界啊,有这些东西,就像有台风、有雨、有风一样自然。” “所以呢?”我问阿太。 阿太笑眯眯地说:“所以咱们要拼命珍惜那些好的部分。这大概是唯一能做的事情吧。”

阿太教黑狗达和动物们交朋友,和整个世界交朋友,在阿太的影响下,黑狗达逐渐对整个世界敞开心扉,也开始学着和动物们交流,虽然动物们不一定真的能听懂他的语言,但一定能感受到他的善意和其中释放的友好的信息。阿太是黑狗达外婆的妈妈,在他外婆去世之后,她对黑狗达说我赔你一个外婆,过了几天,背着几筐鸭子出现在他家门口,她对黑狗达说这些鸭子里面有一只是你外婆托生的。黑狗达质疑说怎么可能,阿太反问他说,难道你连自己的外婆都认不出来吗。他当时年幼,很轻易地旧被这样的质疑打消了怀疑,认认真真地开始养鸭子,直到一场台风一场暴雨,很多鸭子生了病,最后只有一只活了下来,他给这只鸭子起名叫小白,因为他觉得他们都是这个世界的新手,是一张孤独的白纸。

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动物朋友也叫小白,是一种纯白色的兔子,就非常简单粗暴的按它的外表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它很聪明,而且在我见识了其他人养的兔子之后我越发认定小白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兔子。一般的兔子好像不太敢碰水,但是小白我们没事把它抓过来放在洗手池里洗个澡,它也完全不抗拒,甚至它也能接受吹风机,给它吹风的时候它会乖乖的待着不动,吹风机一关它就知道已经洗好了马上就会从洗手池上跳下去,跑到阳台去啃我妈妈养的兰花。在东北的楼房里养兔子会度过非常漫长又尴尬的冬天,因为如果把它放到阳台里的话,阳台温度太低了,可是放到室内,充足的暖气又会时不时的让家里闻到一股蒸屎的味道。而且小白它就是那种普通的肉兔,它越长越大,笼子也越买越大,直到买到了一个最大号的笼子,它也没能有更多的自由活动的空间。因为兔子不能在家里散养,它会到处拉屎,只有家里有人而且没有睡觉的时候才会把它放出来,所以它自由活动的时间很少,后来我妈妈把它送到了我有一个院子的阿姨的家里。我经常去阿姨家玩,经常去看它,直到有一天阿姨跟我说有一次给小白洗澡的时候它跑掉了。反正真实的情况这么多年我没有问过,阿姨也没有提过,任何人都没有再提过小白这只兔子的去向,大家都默契地不提好像就是默认它只是奔向了自然,奔向了自由,或许也可以违背一些生命的法则,或许它现在还活着。

在故事里还有一个非常真实且感人的部分是有关于黑狗达的父亲,父亲原本是一个讨大海为生的人,突然有一天他想要回家陪伴家人同时在家乡创业,成年人做出一个抉择通常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只是在尚且年幼的孩子的视角里他并不理解,而且也没那么希望父亲回家。最开始的时候一定是希望的,因为一年到头也见不到父亲几次,而且父亲每次回来会给他们带小惊喜小礼物。父亲出现时也是衣装笔挺皮鞋锃亮,他会骄傲的跟朋友们提起说这是他的父亲。自从父亲回到家乡创业,他的形象就从干干净净变成了脏乎乎和讨好。

我也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察觉到,我似乎越来越嫌弃父亲,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父亲越来越邋遢。

……

但后来我明白了,我心里其实在暗暗地生父亲的气。我偷偷地想:父亲怎么一直在失败?

那个下午,我难过地想,我是越来越厌恶父亲,还是厌恶笼罩住父亲的那种狼狈?我难过地想,父亲是那么孤单,但我却没法克服自己的厌恶,去关心他。

这一段写的情感和心理特别真实,因为在一个孩子的视角里,他认知中的父亲与他甚少见面,他对父亲的爱也构筑在稳定的理想化的形象之上,可是当父亲和他的距离太近了,父亲熟悉的形象也日益在崩坏,他就会觉得,他熟悉且深爱的父亲在逐渐离他远去,于是越发的厌恶眼前的父亲。他构建的心理认知框架被打破,但他还是爱着父亲的,他想要陪伴父亲,只是迈不过心里的一道坎,于是他和父亲说你养一只猫咪吧,但他没说出口的是他希望这只猫咪能够代替自己陪伴父亲。父亲带回来一只小橘猫,取名叫黑咪,因为这是儿子黑狗达希望他养的猫咪。或许从黑咪第一次抓住老鼠时就已经能预见悲剧的终局,就是无论家人如何千防万防,黑咪还是误食了老鼠药。父亲当时已经中风了,半边身子不受使唤,但他还是坚持要给母亲带路去找医生,医生赶来时对这一人一猫都感觉不可思议,黑咪那么疼,但它坚持挺到父亲回来见它最后一面,而父亲跌跌撞撞的,竟然也能跟着母亲一起走一个来回。

黑咪走后一家人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戒断期,直到有一天阿太又背回来两只兔子,一白一灰,她说这两只兔子是准备买回来下小兔子,炖了给父亲补身体吃的,所以警告黑狗达和姐姐不要靠近,不要和它们产生感情,不要给它们取名字。父亲中风之后,虽然拄着拐棍也能走路,但他很羞于让认识的人看到他此刻的这副样子吧,阿太这时候已经 80 多岁了,她大早上的跟父亲说要去割草喂兔子,要父亲陪她一起去。他们碰到了认识的乡亲,对方对父亲寒暄说身体快好了吧,阿太替父亲回答说——可不是快好了,要不我要出来割草喂兔子,他能非要出来陪我。这就是阿太的爱,这就是她的爱的表现形式,相当的让人感觉温暖和妥帖,她睿智通透又十分接地气,而且我觉得阿太最有特色,个性最鲜明的也就是她这种极具感染力的性格,每次读到阿太相关的东西我都会感慨,这才是家族传承的意义,一些很好的精神品质才值得从长辈一代代的传下去。

“是的,”

阿太是笑着说的:

“这世界讨厌的就是有生老病死,但这一点都不妨碍,我们在离开后,还会努力陪着你们,就像你们外婆一样,就像小白一样。”

世界将那些难以言喻、无形无质却紧紧将我们与它相连的情感纽带,具象成一个个陪伴走过一段人生路的动物,它们品种各异,心思难猜,而那些未被证明的爱被具象成一个阿太,每一个动物每一个人只要活过存在过都能给这个世界留下礼物,每一个人都能永远的活下去。在阿太这里,告别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它让我学会了审视过去的美好瞬间。我经常做那种因为害怕离别所以拒绝相遇的人。我总是害怕美好的时光短暂,而伤痛却能绵长持久。我忘记了在哪个瞬间我突然想通了一些东西,伸手想要去抓可是好像又没有哪些准确的字句能够清晰地描述那些一闪而过的感受,可能不是针对那些生命中该铭记的值得铭记的事情应该更加拼命努力的去记住,而是想通了——那些忘不掉的也就不必忘。生命中好的部分就尽情享受,不好的部分也坦然面对,因为总之都会被时间所淡化,然后在下一次的遇见和下一次的爱里,用更成熟更稳重更能释放善意的方式去对待对方,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或者仅仅是第二天推开门就拥抱到的好天气。